欢迎来到金康生物官方网站!

新闻中心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新闻中心 > 行业动态 >

农业农村部:生产假兽药5万元以上者,将被罚“终身出局”!

2023-08-03 15:51:00作者:

       农业农村部第79号公告,明确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情形。  
 

 
       公告第一条规定了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的从重处罚情节。其中明确,存在生产的兽药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,或添加人用药品等农业农村部未批准使用的其他成分的;生产的兽药累计2批次以上或货值金额2万元以上的;生产兽用疫苗的或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,按照《兽药管理条例》第五十六条“情节严重的”规定处理,按上限罚款,并没收生产设备。
 
       公告第二、三条规定了持有兽药生产、经营许可证的兽药生产、经营者的从重处罚情节。其中明确,生产的兽药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,或添加人用药品等农业农村部未批准使用的其他成分的;生产的兽药擅自改变组方添加其他兽药成分;生产假兽药货值金额5万元以上的;兽药经营者未审核并保存兽药批准证明文件材料以及购买凭证,经营假、劣兽药货值金额2万元以上的,将按上限罚款,并吊销兽药生产、经营许可证。
 
       此外,持有兽药生产、经营许可证的兽药生产、经营者,兽药生产者未在批准的兽药GMP车间生产兽药累计2批次以上的;未在批准的生产线生产兽药累计2批次以上的;兽药出厂前未按规定进行质量检验,或检验不合格即出厂销售累计5批次以上的;无兽药生产、检验记录或编造、伪造生产、检验记录累计3批次以上的;编造、伪造兽用疫苗批签发材料累计3批次以上的也将被吊销兽药生产、经营许可证。